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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建勇利用网络传播邪教被判刑

发布日期:2018-04-10

  近日,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功人员贾建勇利用网络传播邪教内容一案做出终审判决。贾因犯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14年7月8日,贾建勇到河北省香河县京汉君庭小区的杨姓朋友家里做客。趁夜间朋友及其家人休息之机,利用家中电脑登陆QQ软件,群发了大量的******功诗歌、文章和视频,并在个人QQ空间中发表了多篇******功内容日志。次日,贾被香河县公安机关抓获。

  经查,贾建勇出生于1982年,系山西省山阴县马营乡故驿村人,大专毕业后从事演员工作,现住北京市通州区梨园。据贾建勇交代,他自2012年通过网络开始接触邪教******功。2013年至2014年间,贾先后通过新浪博客、腾讯微博在网上传播******功歪理邪说,后博客和微博被有关部门封杀,贾便开始利用QQ空间和QQ群传播******功有关内容。

  2014年11月12日,香河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案件。法院认为,贾建勇利用互联网传播有******功内容的信息,该行为已构成“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贾建勇有期徒刑三年。贾建勇不服判决,当庭提起上诉。2015年1月12日,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贾建勇已被送监狱服刑。

  提醒网友:切勿利用互联网宣扬******功等邪教。

文章来源:中国反邪教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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