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于法国卢浮宫的胜利女神像
2013年12月20日本版曾发表叶廷芳的文化散文《保护废墟,欣赏废墟之美》,较为全面地梳理了西方“废墟审美意识”形成的几个历史节点,归纳了废墟的几大美学价值,并在此基础上呼吁国人培养对废墟的审美意识,积极保护中国的废墟。文章引起许多读者的兴趣,并成为2014年北京高考语文试卷阅读理解题的考试内容。
作者在文物保护的实践中,欣喜地看到不少部门已经注意到废墟保护问题,然而也发现有些地方在对某些废墟遗址的保护性维修中仍然存在违背常识的操作,以致造成对重要文物遗址的破坏。究其原因,作者认为它跟社会废墟审美意识的缺乏有关,故而觉得对这一问题有再谈谈的必要——
石构建筑与废墟文化
从历史上看,世界上的建筑——这里指的主要是大型的、有纪念价值的建筑——大致有两类:一类主要是用石头建造的,叫石构建筑;一类主要是用木头建造的,叫木构建筑。前者遍及世界各大洲,包括我国周边的东南亚和西亚诸国;后者则主要存在于中国以及朝鲜和日本。石构建筑由于材质的原因,不易腐朽或毁坏;即使因客观原因如雷击或战争等毁坏了,也能留下残垣断壁或曰废墟,几千年而不灭。木构建筑则不同,即使没有天灾人祸,也容易朽蚀,故千年以上的木构建筑遗存极少。
由于这样的原因,国内外的建筑遗存就形成两种结果:石构建筑毁坏后留下的废墟,多少年后仍历历在目,好像真的成了“凝固的音乐”。它们辉煌的过去越来越勾起人们的怀念,而它们的悲剧性遭遇也越来越唤起人们的叹息。随着时间的推移,那些残垣断壁在人们的心目中不仅不是垃圾,而且是宝贵的精神遗产,受到普遍的尊重和珍惜。这就形成一种文化,即“废墟文化”。废墟因受到尊重并受到保护,从而成为审美对象,继而产生“废墟美学”的概念。
在欧洲,废墟文化在15世纪前后的文艺复兴时期获得一个契机:经历了上千年禁欲主义压抑的欧洲人,从新发掘的古希腊罗马时期建筑、雕塑、壁画、马赛克图案等艺术品的废墟中感受到了人性美的光辉和人体美的魅力,从而对废墟产生欣赏和爱惜之情。因此,不难想象,欧洲历史上许多重要的建筑毁坏后,极少有原地重建的现象,而都将它们作为一个珍贵的时代标志予以尊重和保护,乃至一块妨碍走路的“乱石”都不许随意挪动。而一座古老的城市若不见一处或几处废墟遗址,仿佛是它的缺陷或遗憾。
与此相反,我们中国的宫殿或庙宇毁掉了,就得赶紧在原址修复或重建,否则即使留下残垣断壁,也会很快被民间搬抢一空(这里指的是需要宫殿的时代)。无怪乎,在明代以前的几千年间,我们有那么多辉煌的宫殿建筑都没有留下一处像样的废墟遗址!因此我们的建筑文化中缺乏“废墟文化”,从而也缺乏对废墟美的认知和欣赏能力,就不足为怪了。
珍惜我们的废墟资源
然而,说我们中国不见废墟文化,并不意味着我国没有废墟或缺乏废墟资源。须知,我们是个有着悠久的“墙文化”的国家。不仅有万里长城,我们古代的几乎每个城池都有城墙,它们可都是石构建筑,有500到3000年的历史,大部分已沦为废墟。作为建筑单体,长城的原始工程量不仅超过国外任何古代的大型单体建筑,甚至超过任何一个国家的大型建筑的总和!再说,我国历代的皇家建筑和贵胄府邸并不全是木构建筑,像天坛祈年殿、故宫太和殿的须弥座以及天安门前的金水桥等是多么壮观的石构建筑。相信我国历代的宫廷建筑都有此类石基或石质构件。这从某些“复建圆明园”的热心人近年来先后对圆明园含经堂和九州清宴的开挖(不是发掘)也得到证实。至于历代的帝王和贵族的陵寝更不用说也都是石构建筑,甚至它们的墓前都有可观的“石人石马”一类的阵式。只是由于我们的国民缺乏废墟文化的观念,不把这些以点、圈、线的形式遍布全国的建筑废墟看作价值无比的文化遗产;加上以往缺乏有效管理,导致大量砖石被盗挖流散。特别是在某些特定年代例如“文革”时期,更以“反四旧”的名义予以大规模摧毁。包括笔者的家乡衢州城那完整的城墙和城门即在这样的劫难中毁于一旦。
上世纪人类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深为痛惜文物遗产破坏之严重,先后召开了多次国际会议,讨论并明确了一系列相关的保护理念和方法,签订了一系列相关的国际协定和条规。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许多重要场合中国都缺席了。
1980年以宋庆龄为首的1500多名社会贤达发出《保护、整修及利用圆明园遗址倡议书》和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公布,标志着我国人民文物保护意识开始觉醒。然而觉醒却必然有一个“睡眼惺忪”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出现吊诡现象,即“知道”要保护,却不知道“如何”去保护;“保护”的结果反而造成破坏!常见的现象是:很好的建筑遗存,本来只要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予以加固即可,但却被修葺一新。更有甚者,动辄铲除重建,仿佛古董也可以“涅槃”。甚至有的教授说出这样的高论:“现在是假古董,100年以后不就成了真古董了!”这位教授天真得可爱,他以为古董是靠时间熬出来的!难怪有人说:“我们没有废墟文化,却有假古董文化!”这当然是风凉话。我倒更愿意以“文物保护幼稚病”来概括这一令人感慨的现象。
殊不知,废墟的文物价值就在于其残破过程的历史真实性。正是这种真实性具有震撼人心的力量。因为它包含着丰富的历史文化讯息,是活的历史化石或活的历史教科书。它能令人“发思古之幽情”,以至“怆然而涕下”。比如我每次从飞机上看到那蜿蜒于崇山峻岭中的长城废墟,脑子里就立刻浮现出许多画面:一个个朝代的一支支劳动大军从遥远的四面八方奔向茫茫大漠和高山险坡去挥洒血汗,多少个“孟姜女”拖儿带女哭奔寻夫,更有多少中华男儿的金戈铁马凭恃长城的屏障与入侵的敌人拼命厮杀……
长城是中华民族保卫家园的伟大意志的体现,也是这个民族以“防御”为主、爱好和平的有力见证。它象征着中华民族的魂魄。那绵延21000余公里的巍巍屏障饱含着中华民族的血液,它的每处残垣断壁上的荒草杂树都是它身上鲜活生命的表征。然而现在有许多热爱长城的好心人,恨不得让整个长城“返老还童”,重建了一程又一程。殊不知,时间不会倒流,历史不可能重复。正像宇宙间的任何事物包括星球有生必有灭一样,长城的遗迹最后也会消失的,我们的责任是尽可能地延缓这一过程:出现裂缝的,立即予以弥合;发现有垮塌险情的,设法予以加固,并尽量保持它的年龄的刻痕,即沧桑感;已经荡然无存的,不要紧,铺上碎石,保持它的历史轨迹即可。至于大量已经垮塌了的,那就由着它吧,因为这无损其存在的价值,正像卢浮宫里那有名的断臂维纳斯和无头的胜利女神并不影响它们与完美的《蒙娜丽莎》一起成为卢浮宫的“镇馆三宝”。而如果给她们分别安上头、接上臂,她们还有这个地位吗?
从建筑科学讲,任何建筑都是服从功能的需要而存在,不与功能相联系的建筑只是废土一堆。长城只有在冷兵器时代才有一定的防御价值。这些新建的长城不是出于国防的需要,没有了古长城防御功能的DNA,一千年以后也成不了文物,相反,它只会成为历史的笑柄,即“文物保护幼稚病”。至于那些为“开发旅游”而狂热地修建新长城,不啻是在犯罪了。
尽管不少有品位的专业或业余摄影师不辞千辛万苦,千里跋涉,拍摄下很多隘口、险峰的“野长城”的珍贵照片,但却有更多的摄影师对新长城兴致勃勃,精心选好角度,拍摄下那翻山越岭蜿蜒浩荡蔚为壮观的新长城,发表在各类媒体上。殊不知,它们是伪长城啊。殊不知这是对世界上最伟大的“人类遗产”的严重歪曲,更是对国人文物认知的严重误导。而且,在珍贵的长城遗址上建筑新长城是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22条明确规定:“不可移动文物已经全部毁坏的,应当实施遗址保护,不得在原址重建。”
诚然,为了让今人领略一下当时长城的形制,如烽火台、城堞等,修复一两段未尝不可。然而现在复建的数量和规模完全超过需要,引起许多国内外有识之士甚至一般游客的皱眉或摇头叹息。作为炎黄子孙,看到某些同胞用这样不惜工本的幼稚方式来破坏真古迹、建造假古董,从而引起国内外的负面反响,脸红之余,我深感痛惜。我不想责难有关的当事者胡作非为,我相信他们多数人主观上是善意的,但他们由于头脑里废墟文化的缺位而陷入了行动的误区,则是无疑的。
由于废墟文化和废墟美学意识的缺乏而造成遗址维修加固工程的纰漏更是层出不穷。2016年秋发生在辽宁绥中县锥子山“野长城”维修中的问题最令人啼笑皆非:它将一段珍贵的长城废墟简单地用混凝土去浇灌,使之变成一段“豆腐渣”式的“水泥马路”,引起全国哗然。检查各涉案单位,都有合格的资质,而且也经层层报批,手续完备。那么问题的症结在哪里呢?除了有关单位的业务水平及其工程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不到位以外,最根本的问题还是在于废墟文化和废墟美学的阙如,因而对那段“野长城”的“野”所展现的美无动于衷。这一点应该引起整个文物界乃至各级有关领导层的反思:为什么贸然批准那么多的“野长城”让人修成“新长城”即“伪长城”呢?为什么不严格按照国际通行的理念和技术规则行事呢?为什么不建立一所高等院校或高级培训机构以加强对有关人员的文物认知能力、技术水平乃至人文素质的培养呢?
发展废墟美学,培育废墟文化
一种文化的形成需要较长时间。其核心问题是对废墟美的认知和感受。这需要一定的文化基础和人文素质,有时还需要一定的机遇。这里我可以谈点自己的经历。
我年轻时对废墟美也毫无感觉。在北大念书时,与圆明园遗址仅一墙之隔,常去那里转悠。面对西洋楼的残梁断柱,总觉得是祖国的耻辱,一旦国力强盛,将呼吁复建圆明园。1981年初次出国访学,游览海德堡那座昔日德法战争期间毁于战火的宫殿废墟,见一座长满青苔的筒式碉堡斜倚在一堵同样长满青苔的厚墙边,就说:“这座碉堡让它这么倾斜着多难受啊,为什么不用吊机把它扶直呢?”陪同我的那位青年教师笑着说:“这是文物,文物就应该保持它毁坏时的历史原初性。”我像受到惊雷一击,久久脸红着。10年后,我和一群德国人游览罗马大市场废墟,在一条沙粒铺成的便道上遇见一块约拳头大的石头,我觉得它碍事,便顺脚把它踢到了一旁。后边的一个同行的德国人马上上前把它拾回原处,并说:“这是文物呀,不能随便挪动它的位置。”我的脸又刷的一下红了,因为我是这个队伍里唯一的教授,也是唯一的中国人,我觉得我把整个中国人的脸都丢了:人家对文物的感情那么神圣,而我却那么无知!尔后我发现这些德国普通的老百姓参观废墟遗址,特别是像罗马斗技场、戴克里先浴场、庞培废墟等名胜时,都带着朝圣般的神情,不时向导游问这问那,或者陷入沉思默想。我如同扎扎实实地接受了两周的文物培训。
下面让我们看看人类中感受能力最敏锐的作家们是如何看待和描写这些残垣断壁的吧。刚才提及的罗马斗技场,许多诗人、作家都写过、慨叹过。但写得最动情的当推19世纪英国伟大小说家狄更斯:“这是人们可以想象的最具震撼力的、最庄严的、最隆重的、最恢宏的、最崇高的形象,又是最令人悲痛的形象。在它血腥的年代,这个大角斗场巨大的、充满了强劲生命力的形象没有感动过任何人,现在成了废墟,它却能感动每一个看到它的人。感谢上帝,它成了废墟。”
德国的莱茵河是德国人的“父亲河”(海涅),从审美角度看,其“华彩河段”是位于考普棱茨市至平根镇的那60来公里的航程,其两岸崇山峻岭,时见急流险滩。两岸崖壁上耸立着几十座中世纪的骑士古堡、贵胄别墅或防御工事,但绝大部分都已沦为废墟。起初每次乘火车经过,心中总是不无遗憾地想:有这么好的“骨架子”,为什么不把它们修起来加以利用呢?有一次终于向邻座提出了疑问,不想他的回答却出乎我的意料:“留着它们多好!让人们想起中世纪的骑士们如何在这里习武或行盗;日耳曼人如何击退罗马人渡河进攻……”后来知道,欧洲人对此的态度普遍与我们不一样,尤其是19世纪初的浪漫主义诗人和画家们无不醉心于两岸废墟。故人们将莱茵河的这一国宝荟萃之地干脆“赠予”浪漫主义艺术家们,称其为“浪漫主义走廊”。不久我读到德国浪漫派首领F.施莱格尔的散文《莱茵行》,其中对两岸废墟果真赞美有加,如:“这里是莱茵河最美的地带,处处都因两岸的忙碌景象而显得生气勃勃,更因那一座座险峻地突兀于陡坡上的古堡的残垣断壁而装点得壮丽非凡。”另一处他又赞颂说:“那一系列德意志古堡废墟,它们将莱茵河上上下下打扮得如此富丽堂皇!”你看,在我看来是歪歪斜斜、破破烂烂,在他看来却是富丽堂皇、壮丽非凡!
赞美废墟的不只是浪漫主义诗人,一般的作家乃至老百姓又何尝不是如此。你看法国现代作家纪德在《春天》一文里就有这样的描写:“我在回巴黎去领略那料峭北风和愁眉不展的天空之前,先让奥林匹斯山那美丽的废墟半掩在花丛里了。”这是作家一种深层诗性或领悟性的表达。
这真是中西方文化的差异。但我相信,有了一定的文化修养,一个东方人也可以感受废墟之美。我的老朋友、清华大学教授陈志华曾跟我谈及他的希腊之行。他说在只有半平方公里的雅典卫城他就足足待了三天。我问他都干什么?他说:“什么也不干!就在那些残缺不全的神庙前面呆呆地坐着,凝望着,胡思乱想……”后来我在日本作家三岛由纪夫的《希腊》一文中找到了这一情状的奥秘:三岛第二次莅临雅典时,也在这里那里久久坐着、凝望着不肯走。面对眼前残缺的废墟,他想象着建筑师当时还考虑过什么。“那种想象的喜悦,不是所谓的空想的诗,而是悟性的陶醉。”因此他认为在废墟面前所受到的感动,超过了其真实的整体所给予的感动。所言极是。
笔者第一次参观卢浮宫雕塑馆的时候,从一座楼梯下来在转梯处向左转过身的时候,突然被眼前的一尊约两米高的雕像震住了。只见一个身材匀称秀美无比的女性身躯站在疾驶的船头,她轻柔的衣衫被风刮得紧贴在身躯和肢体的肌肤上;取代双臂的一对羽毛丰沃的双翅正雄健地高高振起。再一看,不禁心一沉:怎么看不见脸面——啊,根本就没有脑袋!但这一瞬间惊异一点没有冲淡刚才的视觉冲击,她依然那么美,那么气象万千!周围的人们互相推拥着,设法从各个角度观赏她的美。假如她身首是完整的,那么她的面容该是怎样的呢?于是我作了各种猜想:如果胜败未卜,她正在奋不顾身去夺取胜利,那么她的面容应是刚毅而严峻的;如果胜利在望,那么她的面容应该是紧张而兴奋;如果是刚刚取得胜利,正在奔走相告,那么她的面容就会像刚刚踢进一个球的球员那么狂喜……这尊残缺的雕塑在我的欣赏过程中至少多了这么三重想象空间,给了我更多的感动。这就是废墟美的魅力之所在吧。
废墟的特征是残缺,因此欣赏废墟美的前提是欣赏残缺美。在一般情况下这有违于人们的视觉感受。故而就有必要对美的概念加以外延,即美的对象不仅属于视觉、听觉或味觉,它还属于心灵的感觉和领悟。这是触及人的深层智性的一种反应。这样,美就不仅跟你的视觉、听觉的欣赏习惯有关系,还跟你的哲学思维有关系。日本有位现代作家叫厨川白村,鲁迅译过他的一部很有名的著作叫《出了象牙之塔》,其中有一篇文章,题为《缺陷之美》。厨川认为缺陷乃是人的与生俱来的宿命,因为“人类所做的事,无瑕的事是没有的”;他甚至认为,“人类是满是缺陷的永久的未成品”,而“这才好”。为什么呢?“正因为有暗的影,明的光这才更加显著。”厨川还用自然水与蒸馏水做比喻,说:“水之所以有甘露似的可贵味道者,岂不是正因为含有细菌和杂质的缘故么?不懂得缺陷和罪恶之美的人们,甚至用了牵强的计策,单将蒸馏水一般淡而无味的饮料,要到我们这里来硬卖,而且想从人生抢了‘味道’去,可恶哉他们,可诅咒哉他们!”这几句话用在那些竭力用假古董来“硬卖”,抢了人们欣赏真古董的“审美眼光”去的人们的身上不是再恰当不过么?
须知缺陷美的观点并不是厨川白村的空谷足音,从2000年前的古罗马诗人奥维德到当代的钱锺书,都是他的先声或知音。前者认为“脸蛋生痣则更加俏丽”;后者在读到奥维德的这一观点时,引起共鸣,随即旁征博引,指出中外文学和文献中许多人对此英雄所见略同,其中19世纪英国著名散文家威廉·哈兹利特的一句名言颇可玩味:“任何事物若不带点儿瑕疵,很快就会显得无趣,要么就像是‘蠢善’。”这使我想起画家吴冠中先生的一句石破天惊的话:“美是一种邪气。”不是吗?比萨斜塔的美不正是在于它的“斜”吗?
残缺美是废墟美的哲学前提。而废墟美是废墟文化的核心。一旦废墟文化在我们周围蔚然成风,我们无数的废墟遗址就有了牢固的保护墙。所幸我们处在一个急速发展的时代,随着文物保护意识的不断加强,国人的废墟审美意识也在日益觉醒。就以对待长城废墟为例:如果说以“修旧如旧”的名义修复的司马台长城对于修旧如新的八达岭长城或慕田峪长城来说是一个进步,那么目前正在以“修旧如旧,随旧随残”的理念修缮的京郊箭扣长城则又超越司马台长城而向前迈了一步。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目前我们的文物保护意识的觉醒依然处于“睡眼惺忪”阶段,离完全觉醒显然尚需时日。就以刚才提及的箭扣长城为例,《新京报》2017年5月3日有两版报道。首先从报道和照片看,确实有个别工人在用旧砖头砌墙,但每天有“数十名工人”和“30余头骡子”来回背负着新砖头上山。如果坚持“随旧随残”的承诺,遵循“历史真实性”的原则,用得了那么多的新砖头吗?其次,从照片看,那一垛垛整齐的城堞矮墙分明是刚刚用新砖头砌成的;其“旧”的颜色也是就地取材,用附近的泥土和成泥巴抹上去的。这样的做法和工艺显然离“随旧随残”的理念相去甚远,而且也不符合国家文物法“最少干预”的规定。从美学角度讲,看来事主还是不愿看到遗址的“残”和“破”,或者说不以其为美,而尽量让新修的遗址“像”长城。
残缺美意识的养成不仅是个理念的问题,它跟经常的耳濡目染和人文素养的提高密切相关。这不仅需要个人的努力,还必须等待环境的成熟,即这种审美意识的普遍觉醒。这就需要耐心。有鉴于此,奉劝那些关心长城遗址命运的长官、专家和同胞们,暂时克制一下你们急切的“维修冲动”,让“修长城热”冷一冷,放一放,到一定时候,你们也许会感到,对中华民族这一不可再生的历史见证,保留它残破的历史真实性或曰遗址的原生状态也许更有价值;那时你会觉得,那蜿蜒于崇山峻岭、隐现于荒草杂树中的“野长城”是多么美;那时你甚至愿意用毕生的精力来保护这种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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